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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31 我的路我一直认为我不是一个会写字的人,因为我本人比较罗嗦,又老怕考虑不周全,所以其实我写的东西可看性并不高,这里说的可看性是值得娱乐性。 但是我比较喜欢写文章写得好的人,他们通常比较睿智,或幽默,生活中有一定的小智慧。这种人写得文章不一定非要多长,也不一定非要多短,但是读起来很有趣。 我的文章其实更多的时候看起来像是一种喃喃自语,就是一个人平白的思想游离而已,闲散且没有什么主题,信马由疆地奔驰。 其实我很羡慕那些天生就有语感的人,他(她)们在文字间是那么的生鲜活跃。 但是,我亦明白,我有着属于我自己的文字,我自己的方式。 我自己的路。 May 25 我和珍珠的朋友们搬家了,前前后后地很是折腾了一番。幸好单位管的不是很严格,幸好我老婆在家全力操持,否则我都不知道仅仅依靠我一人之力能否把那么那么多的东西都打进包裹运走。当整整一卡车的东西驶出美丽西园时,我心里并没有太多感慨,因为我前晚打了整整一夜的包,困得站着都能睡着。 新家不错,尤其是当我躺在床上昏睡一天醒来的时候尤其惬意。不过一切环境都是新的,所有的东西都要适应。同时,两只猫也在适应,毕竟现在躲不到床底下去了,钻大衣柜就成了每日必修的功课。还买了两只兔子,可惜不久就有一只不甚活泼的先归西了(据说原因很可能是因为珍珠同学喂了它半块蛋糕),搞得老婆伤心了好一阵儿子。好在另一只能吃能拉,啃圆白菜和胡萝卜的速度堪比饥民见粥棚般。兔子和猫共居一室,且相安无事,偶尔猫会闻闻兔子,不过现在它们已经熟悉了起来,猫们早已没那闲心。 搬家之后特意找了好几个朋友前来做客,分别是八爷、噗噗和天天。至于三少和黄茜,每周必来两次,相必已经不能称之客人了,唤做家人或亲戚倒差不多了。 八爷 我认识两个八爷,一个是上海育碧的关卡设计负责人八爷,不过自从2年前WOW开公测他沉迷于此之后联系便少了,所以我也不知他现在是否还在UBI SOFT了;另一位的八爷就是今天要说的费江枫费八爷了。 费江枫,人称老八,是枫茗轩工作室的头目,不过想来现在应该没多少人还记得这个当年大名鼎鼎的游戏撰稿工作室了。费江枫当年在游戏圈里还是颇有一号的,作为一个非常规的游戏人士(嗯,所谓非常规,就是他似乎没在任何游戏公司任职过),八爷的小宇宙绝不是黄金圣斗士可比拟的。在当年那个以单机为主,且正版还不是很普遍的游戏行业内,各大游戏媒体都有着八爷的影子。如果没记错的话,八爷在2000年就在北京电视台主持过一个FIFA比赛的节目(参与者打电话进入,用电话机的按键操作游戏,嗯,总之我也觉得挺奇怪的操作方式),而且EA中国的《模拟城市2000》中文版、《黑与白》中文版等作品的汉化都是由他来负责完成的(记忆如有偏差,老八请MSN上来找我)。 不过八爷在01年就激流勇退,捧起自己的专业(生物工程?)去美国留学去了,随后不久八嫂也跟着一同前往美国,经过了这接近5、6年的学习经历,他们夫妻俩现在已经纽约生活了(八爷号称其公司是市郊,不过郊区也是纽约郊区啊,哇哈哈)。不过我和八爷的熟悉还是因为在大游的时候,八爷负责写一个美国游戏的专栏,而我是那栏目的责任编辑,而且八爷和珍珠的关系也非常好,大家经常一起聊天扯淡,于是也就相互熟悉起来了。 前几日八爷回国,刚好遇到我搬家,等我刚休整完毕,他就要回米国了。好在赶在他走之前我们一起吃了顿饭,只是因为搬家刚完,里头还乱的要死,于是就没邀八爷进家里来坐坐,只在家附近的火锅店吃了饭。 看上去还是那样嘻嘻哈哈,也永远是那样眯着眼睛,似乎和他走之前没什么区别,但不得不承认,六年的时间还是多少改变了些我们的样貌。八爷还是很健谈,跟我们聊美国的趣闻,我和珍珠则给他讲国内的情况,以及游戏圈这几年在网游方面的变化。说起来八爷其实是我的前辈(在游戏行业方面),但屈指一数,当年闪耀的前辈们,又有多少早已经离开了游戏圈。这些前人铺过的路,我这样的后人走过,然后继续铺着路,再有更后来的人走过,这就是我们游戏从业者或曾经游戏从业者人生中的一部分。 八爷夫妻在纽约,就如同我和珍珠在北京,我们都是异乡客,大家都在努力前行。 噗噗 噗噗是个好女孩。她是珍珠最最重要的朋友之一,同时也是我的非常重要的朋友。 我认识噗噗是因为珍珠,珍珠认识噗噗是因为那罡,而噗噗则是那罡的前女友。我虽然很遗憾这个“前”字,但人生总有些遗憾是不可避免的。有些人大概就是有缘无份的,那罡现在看起来很幸福,噗噗给我的感觉也很平静,所以我想这也许是目前最可以(也必须)被接受的结果吧。 噗噗和珍珠熟悉起来是因为我一次上海出差,和我还不太熟的噗噗就到我家里去陪伴独自在家的珍珠,直到我出差回来(其实就3天)。再后来两人就经常一起出去买东西或者游玩(当然那时是必须拉上我和那罡做陪衬),或者常在网上聊来聊去,互相之间八来八去。噗噗是个蛮懂事的女孩,虽然有点小脾气吧,但是人很朴实,也很替别人考虑,经常不在乎自己因此而如何,简单地说就是比较“义气”。 这次和噗噗也有接近大半年没见到了,正好五一快结束的时候,她的新工作刚搞定,我们家也刚收拾完毕,于是我和珍珠就叫她来我们家做客。两个家伙就凑到一起,跑超市买了好大一堆东西,然后下厨房东做做,西做做,弄了一桌子奇奇怪怪的家常饭来吃。噗噗不怎么吃饭,倒是很喜欢喝汤,把珍珠做的乌鸡汤和鲫鱼汤都喝了(哈)。总之,这两个家伙凑一起就唧唧喳喳,我想要好的女人之间便就是这样吧。然后两人又约了过几天去买衣服逛市场……啊,服了。 那么,这真是一个好女孩,希望她能幸福。 天天 珍珠管天天叫天哥,而我也忘记了天天是比我大还是比我小,反正跟我年纪差不多吧。 我认识天天也是因为珍珠,因为他和珍珠关系很不错,后来被一起拉到穷组里,所以就这么认识了。但实际上,他当年在CBI(不是游戏版)的时候,我的一些朋友和他也相互交叉认识,只是我们俩一直没什么沟通了解的机会罢了。 天天蛮神的,经历也很独特,在媒体、电信、公司任过职,成都、北京等地一一转过,游戏、软件、硬件、数码都能吃得开。现在人在赛迪网,每天上新闻,轰杀一切胆敢惹他的厂商。留长发、听音乐、看美剧、读小说,典型的当代数码文艺青年啊(他还看足球、炒股票、刷信用卡刷到爆……=。=)。 经常有句话叫,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在前阵子换工作搬家等乱七八遭的事情一股脑砸过来的时候,虽然为家庭付出对我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但我也突然有一种几乎喘不过来气的感觉。我个人觉得应该由自己来承担这些压力,不过,我也感谢从各方面提供精神支持的朋友。而天天则是在哪个时期不但提供精神支持,还准备去做点什么来帮我和珍珠的朋友之一。天天肯听我的唠叨,帮我出主意,帮我去努力找房子(尽管我知道那其实没什么用),并帮珍珠积极联系工作,比起那些随便说说的人,我对天天的仗义感到印象深刻。我想,不只是我和珍珠,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永远交往的朋友。于是搬家后,我和珍珠就大力邀请天天来我们家做客,邀他来看看新家如何。 天天华丽地又把长发留了起来,据说他曾因为这头长发被人在公交车上摸屁股(哈哈哈)。然后我,珍珠和天天一起在我们家门口买了两只熊猫兔,并带回家爽快地给它们吃草和白菜。天天在参观完我们家以后,从包里掏出了一瓶OOXX的东西,居然是红酒!珍珠大爷相当高兴,因为我禁她酒已经有日子了。于是我们三个人又OOXX地把那酒打开,他和珍珠喝得蛮爽(我不会喝酒)。一顿中午饭,等做完吃完聊完,一抬头,都晚上7点了,真是时间如梭岁月如电啊(这时间如梭就让我想起小时候每次写学年总结的第一句话)! 天天是一个潇洒活着,却又有自己人生规划的一个人,这点上我真是自愧弗如。而且,对我和珍珠来说,能交到这样的朋友,是一种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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